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法理學
Jurisprudence 
開課學期
100-1 
授課對象
法學組  
授課教師
顏厥安 
課號
LAW4030 
課程識別碼
A01 41100 
班次
01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5,6,7,8(12:20~16:20) 
上課地點
法2101 
備註
原則上週二5為討論課。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2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01Jurisprudence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課程說明
課程名稱:法理學
英文名稱:Jurisprudence
課程編號:
學分:4 x 1 學期
教師姓名:顏厥安教授 Prof. Dr. YEN, Chueh-an
聯絡方式:filawsof@ntu.edu.tw
學年�學期:第100學年度 第一學期(2011WS2012)
修課條件:大二以上(含);具英文閱讀能力佳。
成績考核:討論報告;期末考;不定期隨堂測驗
上課時間:星期二 第 5-8 節;
上課地點: 法2101(台灣大學法學院萬才館1樓,位置:臺灣大學辛亥路後門,辛亥路/復興南路口;地址: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)
開始:2011 年9月13日 星期二
課程簡介:
本課程將以一學期的時間(4學分),介紹法理學(jurisprudence; philosophy of law, legal theory)這一學科的主要議題、理論與方法,並探討其與其他實證法學以及基礎法學的關係。除序論外,本課程將分為法概念論、法認識論、法倫理學、法體制論等幾個部分來說明法理學的內容。基本上課方式為星期二的6,7,8為講演課,星期二的5是討論課。
課程大綱與參考文獻:
課程網頁:https://ceiba.ntu.edu.tw/1001Jurisprudence
附帶說明:

iurisprudentia est notitia omnium rerum, divinarum ac humanarum.
─Digesta, 1.1.10.2─

Die philosophische Rechtswissenschaft hat die Idee des Rechts, den Begriff des Rechts und dessen Verwirklichung zum Gegenstande.
─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─

Jurisprudence is the general part of adjudication, silent prologue to any decision at law.
─Ronald Dworkin─

 

課程目標
參考前述 
課程要求
參考前述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請參考上課以及課程網站提供之資料。 
參考書目
另外請參考上課各次大綱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3  課程一般說明;分組;
《序論》法理學的意義、內容與體系 
第2週
9/20  《序論》法理學的意義、內容與體系(續)
《壹、法概念論》
自然法論:從古典到現代 
第3週
9/27  《壹、法概念論》
自然法論:從古典到現代(續) 
第4週
10/04  《壹、法概念論》 自然法論:從古典到現代(續) 
第5週
10/11  《壹、法概念論》 自然法論:從古典到現代(續) 
第6週
10/18  現代自然法論(自然權利論)及其批判者